关于个体户起名字有什么规定(关于个体户起名字有什么规定要求)
- 作者: 胡慕溢
- 来源: 投稿
- 2024-05-08
1、关于个体户起名字有什么规定
个体户取名规定
为规范个体户经营活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个体户取名作如下规定:
一、不得使用下列名称:
1. 与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军队等混淆或相似的名称;
2. 违背社会公德、损害民族团结、宗教信仰等名称;
3. 侵犯他人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的名称;
4. 虚假或欺骗性的名称。
二、使用行业通用名称或字号的限制:
个体户不得单独使用行业通用名称或字号,但可以冠以个人姓名、地域名称或其他可以区别于其他经营者的附加语。
三、使用地域名称的限制:
个体户使用地域名称取名,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 在该地域注册住所或经营场所;
2. 其经营活动主要在该地域开展。
四、使用个人姓名的限制:
个体户使用个人姓名取名,不得使用与其他同姓名个体户相同或近似的姓名。
五、其他规定:
1. 个体户名称不得含有标点符号,但可以标注营业地址或服务范围;
2. 名称核准后,个体户不得擅自更改;
3. 违反本规定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责令限期改正或吊销营业执照。
2、关于个体户起名字有什么规定要求
关于个体户起名字的规定要求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个体户起名需遵循以下规定和要求:
一、不能违反公序良俗
个体户名称不得违背社会公德和善良风俗,不得包含淫秽、迷信、反动等内容。
二、不得使用已注册商标
个体户名称不得使用已注册商标或与已注册商标近似,以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三、不得使用行业禁用字眼
某些行业有禁用字眼,如金融业不得使用“银行”、“保险”等字眼。
四、特定行业的特殊要求
一些行业对个体户名称有特殊要求,如餐饮业不得使用“皇宫”、“御膳”等字眼。
五、不得与已有同名个体户重名
同一行政区划内,个体户名称不得与已注册登记的同名个体户重名。
六、必须体现个体户的经营范围
个体户名称应能体现其主要经营内容,以便让消费者清晰了解其经营范围。
七、不得使用个人姓名
个体户名称一般不得使用个人姓名,但部分情形下可使用个人姓名+行业名称,如“张三小吃店”。
八、不得使用虚假或夸大名称
个体户名称不得使用虚假或夸大的内容,以免误导消费者。
个体户在申请名称核准时,应提交相关材料,如名称核准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等。核准后,个体户方可使用该名称进行经营活动。
3、关于个体户起名字有什么规定吗
关于个体户起名字,我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个体户名称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 不得使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部队、学校和人民警察的名称;
2. 不得使用国家所有机关或其所属事业单位和人民警察的缩写、字号和通用名称;
3. 不得使用外国国家元首、政府首脑、重要历史人物、革命领袖和知名人士的姓名;
4. 不得使用损害国家、民族、社会或者公共利益的名称;
5. 不得使用未经本单位认可的名人、社会知名人士的姓名;
6. 不得使用含有欺骗、夸张、不合理的词汇;
7. 不得使用与驰名商标、著名商品名称、企业名称相同的名称;
8. 不得使用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禁止使用的名称。
个体户名称中若涉及行业、地域、经营范围等内容,还需符合相关行业的管理规定。
需要注意的是,个体户名称一经核准登记,不得擅自变更。如有变更需要,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4、关于个体户起名字有什么规定嘛
对于个体户起名字,各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都有相关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一、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个体户名称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不得含有民族、种族、地域歧视等内容。
二、不得使用敏感词
个体户名称不得包含以下敏感词: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党政军机关等字样
党团组织名称
党和国家领导人姓名
涉密内容
三、不得侵犯他人权益
个体户名称不得侵犯他人已经注册的商标、商号或其他专有权利。
四、不得含有夸大宣传
个体户名称不得含有虚假、夸大或误导性内容,不得使用“国家级”、“全国性”等字样。
五、不得使用违背公序良俗的字样
个体户名称不得使用违背公序良俗、引起社会不良影响的字样,如带有暴力、色情、赌博等内容。
六、符合行业规范
个体户名称应符合行业规范,如:
饮食服务行业:不得使用“皇家”、“宫廷”等字样
教育行业:不得使用“大学”、“学院”等字样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规定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了解详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