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孩子起名(民法典关于孩子抚养权的法律规定)
- 作者: 王梓沐
- 来源: 投稿
- 2024-12-12
1、民法典孩子起名
民法典赋予父母为子女取名的权利,规定父母有权依法为子女选择姓名,尊重子女的意愿。
我国法律没有对取名具体规定,但存在一些约定俗成的原则。一般来说,姓名应简洁明了,朗朗上口,避免生僻字或谐音不当。同时,姓名应体现中华传统文化和时代特色,寓意美好。
在取名时,父母既要考虑孩子的性别、性格,也要考虑到社会价值观和家庭文化。如男孩取名时常体现阳刚、坚毅等特质,女孩取名则多体现柔美、温婉之美。父母还可根据家谱或历史典故来取名,赋予姓名深厚的文化底蕴。
民法典还规定,子女可以变更姓名。但变更姓名需要符合法律规定,比如因收养、认领、姓名权受到侵害等原因。变更姓名需经父母同意,并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登记手续。
民法典关于孩子起名的规定,不仅保障了父母的取名权,也保护了子女的姓名权。孩子姓名是其身份的重要标志,父母在为孩子取名时,应充分考虑上述原则,赋予孩子一个既有意义又有文化内涵的好名字。
2、民法典关于孩子抚养权的法律规定
民法典关于孩子抚养权的法律规定
民法典是我国现行民事基本法的总称,其中对于孩子的抚养权规定如下:
(一)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和义务。未成年子女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父母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同时也有权利来行使子女的抚养权。
(二)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子女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
(三)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父母离婚后,未成年子女由双方协议抚养;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父母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父母一方有权优先获得子女抚养权:
1. 已方具有抚养子女的能力,且尽了抚养义务的;
2. 与子女共同生活时间较长,感情较为深厚的;
3. 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抚养关系将对子女成长不利。
(五)父母双方对子女抚养权争执不下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双方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会综合上述因素,并考虑子女的意见,做出最有利于子女的判决。
(六)抚养权发生争议时,对未满两周岁的子女,人民法院一般判决由母亲直接抚养。这是因为母亲一般对未满两周岁的子女有较强的抚养能力和感情基础。
3、民法典正式全文2021孩子改名
2021年,随着民法典的正式颁布实施,对于子女改名有了新的规定。
根据民法典相关条款,未成年人的父母有权依法变更子女的姓名。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变更:
损害子女利益的
与他人姓名相同,引起他人混淆的
不利于子女社会交往的
其他违背公序良俗的
对于未满八周岁子女的改名,监护人应当征得子女本人同意后再变更。八周岁以上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可以自行申请变更姓名,但应当征得父母同意。
值得注意的是,民法典对于子女改名进行了限制,旨在保护子女的合法权益和健康成长。同时,也为父母提供了合理变更子女姓名的途径,避免了因姓名不当而带来的不便和困扰。
需要强调的是,子女改名需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填写申请表。公安机关经审查后,符合条件的即可办理变更手续。
民法典的出台完善了我国子女改名的相关法律法规,促进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保障。也提醒父母在为子女选择姓名时,应慎重考虑,并符合法律规定,为子女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4、民法典对于孩子姓名更改的条例
民法典对于孩子姓名更改的条例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对于孩子的姓名更改做出了明确规定。
第一百九十八条规定,未成年人的姓名权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代为行使。未成年人满八周岁后,行使姓名权。
第一千零一十四条规定,自出生之日起90日内,父母未办理孩子户口登记的,由医疗机构或者助产机构将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交其父或者母报交婴儿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登记。
因此,在孩子出生后90日内,父母可以通过以下步骤办理孩子的姓名变更手续:
1. 父母携带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的身份证、户口本等证件到户口登记机关;
2. 填写《姓名变更申请书》;
3. 缴纳相应的费用;
4. 户口登记机关审核后,会发放新的户口本,其中载有孩子的新姓名。
如果孩子已经超过8周岁,其姓名变更需要得到其本人的同意。
民法典对于孩子姓名变更的规定,旨在保护未成年人的姓名权,同时方便家长为孩子办理相关户籍手续。